日前,教育部发布通知称将开展教育部重点实验室验收工作。[通知原文]
根据《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教技〔2015〕3号)第十二条:“重点实验室建设期一般不超过3年。逾期未通过验收的实验室,取消立项建设资格。”
为加强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的建设和规范管理,教育部科技司拟对建设期已满但尚未完成验收的90个实验室开展验收工作。
建设期满尚未验收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名单
【转】关于发布检测领域能力验证开展情况参考信息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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