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3日,国务院发文,再次取消13项国务院部门行政许可事项,其中就包括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AP)认证、民航计量检定员资格认可的行政许可。
文件原文如下:
国务院关于取消13项国务院部门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
国发〔2016〕1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经研究论证,国务院决定取消13项行政许可事项,现予公布。
国务院
2016年2月3日
附件
国务院决定取消的国务院部门行政许可事项目录
(共计13项)
庆祝我公司客户—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整车排放实验室顺利通过ISO17025复..
国务院印发《关于取消一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的决定》..
建议收藏|扩项必备的方法验证内容及流程!
征求意见|关于对认证机构实施远程评审活动的说明
关注|关于发布CNAS-CL01-G004:2023《内部校准要求》及其实施安排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