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质监处对东港市2016年县级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进行交工检测
2017-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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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31日,按照辽宁省交通公路管理局、辽宁省交通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质量管理工作有关意见的通知》要求,丹东交通质监处对东港市2016年县级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进行交工检测。
此次分别对浪东线、土大线、胜三线、红董线标志、钢护栏等进行了检测,发现浪东线两个支线单柱式标牌的反光膜反光系数达不到设计Ⅳ类膜要求,丹东交通质监处要求施工单位对不合格标志进行更换。
施工单位随后立即进行整改,截止到6月6日,丹东交通质监处对整改完毕的标牌进行复检,全部达到设计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