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加强人类遗传资源管理,切实推动管理改革。国家卫生健康委立足“管住该管的、放开该放的”、以“安全管理、尊重权益、促进共享、高效利用”为目标,组织对2023年科学技术部制定的《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科学技术部令第21号)进行修订,形成了《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社会公众可通过以下方式反馈意见:
一、电子邮箱:donghua@nhc.gov.cn,请在邮件主题中注明“《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字样。
二、信函:国家卫生健康委科教司,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4号,邮编:100088。来信请注明“《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字样。
三、传真:010-68792588。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7日。
附件: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国家卫生健康委科教司
2026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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